什么情况下可以做引产

来源:南京玛丽妇产医院作者:王靖祥玛丽小天使

    南京玛丽妇产医院专家说,由于女性意外怀孕时间超过了人流的合适时间后(约三个月),就有必要做无痛引产手术了。无痛引产相对于无痛人流手术,除了在手术时间上有区别,在时间以及难易程度上都有区别。那么什么情况应当选择无痛引产?
 
    所谓的无痛引产只是你进产房要把孩子流出来时给你打的麻醉针,流的时候会不痛,但没流之前,你打上利凡诺这个针过24到48小时之内你会痛的,而且会很痛,但流的时候会不痛。当妊娠超过了14周(约三个月)就不能做无痛人流,而需要住院作引产手术,虽然这样增加了孕妇的痛苦和手术的危险性,但是是的补救方法。这就是无痛引产。
 
    南京玛丽妇产医院引产专家说,有一些女性由于是特殊性的,做节育的选择上,必须谨慎。下面的情况是应当选择无痛引产:
 
    1、患慢性肾炎的孕妇 有些病者本来就不宜怀孕,在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,促使各种症状加重,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。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,结束妊娠。
 
    2、宫内死胎 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,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,以保孕妇生命安全。
 
    3、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 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,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,出现血压升高、头痛头晕、呕吐、下肢水肿、小便排出蛋白,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,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(子痫)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,可引起子宫大出血,并会发生胎儿缺氧(窒息)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。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,应该引产。
 
    4、胎儿畸形无法生存者 以超声波等法检查,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者,也需立即引产。
 
    5、羊水过多的孕妇 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骤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常会导致孕妇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。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,应立即引产,终止妊娠。
 
    6、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者 患这些病症的孕妇,因身体虚弱、精力不济,继续妊娠时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,应当考虑引产。
 
    希望以上介绍,能给您带来帮助,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,可以免费咨询在线医生,南京玛丽妇产医院实施开展的无痛引产手术,完全由临床经验丰富的妇产专家亲自操作、副主任级别以上醉医师亲自麻醉,加上先进的麻醉检测仪,确保麻醉过程精确,手术在严格消毒设施环境下操作,整个手术过程安全无痛,杜绝外源感染,手术顺利成功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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